縱火防制
- 發布日期|2014-07-09
- 發布單位|火調科
- 瀏覽人次|2439
- 最後更新日期|2019-03-12
- 為了防範人為縱火事件的發生,請各類場所採取以下的對策:
- 一、維護消防安全設備:請各營業場所、社區大樓加強維護、測試其消防安全設備,使其功能確保於最佳狀態,萬一發生事故時,能即時發揮警報、廣播、滅火、避難逃生等各項初期功能,減輕災害損失,保護生命財產安全。
- 二、廣設監視錄影設備:建請各營業場所經營者、社區、大樓管理者於各該場所出入口,內部通道及街角巷弄廣設監視錄影設備,隨時監視注意出入之陌生、可疑人物,發揮嚇阻作用外,一旦發生事故時,可提供作為偵查上之重要參考依據,以迅速掌握破案契機。
- 三、加強夜間照明:建請業者對於夜間陰暗之處所,增設照明燈具,同時請民眾避免將汽、機車停放於陰暗處,以防止宵小利用夜色掩護犯案。
- 四、環境維護:請業者及民眾加強維護各該場所、居家附近環境整潔,避免散置紙類、布類、塑膠類或有機溶劑等易燃物,使臨時起意就地取材型之縱火犯缺乏誘因。
- 五、請各加油站發現有攜帶保特瓶或其他容器加油形跡可疑者,應特別注意並記下其人員、車型、車號等各類特徵,以提供偵查上重要之參考資訊。
- 六、強化營業場所、社區、大樓安全管理及人員訓練:請各場所管理權人加強各該場所及出入口、門廳及騎樓之出入人員,機、汽車管理,維持各巷、弄、通道及各出入口之順暢無阻,服務、保全人員並備妥滅火器材,以備不時之需,同時定期辦理員工、住戶自衛消防編組訓練,以強化緊急應變機制及初期搶救作為。
- 七、敦親睦鄰、守望相助:結合鄰里社區民眾,成立社區巡守隊配合警察機關加強社區、巷、弄巡邏頻率,達到嚇阻作用,期使有犯案之虞者無可乘之機。
- 八、隨時注意居家場所周遭環境是否出現可疑人、事、物等不尋常情事,如發現有疑似人為縱火狀況,立即通報119或110報案。
- 縱火防制要落實,三從四得須遵行:
- 一、從消防死角做起
- 二、從守望相助著手
- 三、從消除雜物動手
- 四、可疑狀況要認得
- 五、大門上鎖要記得
- 六、監視設備要捨得
- 七、滅火方法要曉得
- 如發現縱火案件,請立即通報消防局或警察局,提供縱火相關資訊及嫌疑犯之資料,『防制縱火,不分你我』、『檢舉縱火,保護你我』
-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縱火檢舉電話:119
-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縱火檢舉電話:110